政策信息

关于《昆明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 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的政策解读
2024-04-28 00:00:00

一、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工信规〔2022〕1号)等文件,结合我市中小企业服务需求变化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2018年出台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计划在原有基地基础上,进一步培育一批聚焦产业、面向企业,以需求为导向,运作规范、服务力强、业绩突出的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促进优化、提升小微创业创新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解决当前各类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能力偏弱、运营模式有待创新等问题,引导其聚焦重点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主要内容

(一)在导向性方面。修订后的认定管理办法将有效引导我市各类创业创新基地聚集创业创新资源、优化创业创新环境,聚焦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围绕我市先进装备制造、绿色能源、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小微企业提供孵化场所和服务平台,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热情、提高创业创新成功率,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带动发展的倍增效应。

(二)在评价指标方面。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示范基地的培育要求,在基础设施、管理制度、专业服务人员等方面健全了指标,较原认定办法评价标准体系有较好的优化提升。

(三)在监督管理方面。设置三年有效期,采取以服务绩效评价为主的年度测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以动态管理的方式,督促各示范基地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质优、价廉、高效的服务。对年度测评不合格的示范基地,将取消市级示范称号,保持示范基地称号的示范性和引导性。

(四)在实效性方面。修订后的认定管理办法于2022年9月8日公布,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示范基地培育认定为国家、省、市同步开展的一项长期工作,认定管理办法将长期施行,后续根据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的变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