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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4-05-23 00:00:00

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以及社会组织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做好财会监督工作,发挥财会监督效能,完善工作机制,昆明市深刻领会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实施方案》的出台,对进一步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省对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职能定位、重点任务等工作要求,《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着力健全财会监督体系。第二部分是加快构建“大监督”工作机制。第三部分是加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第四部分是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

三、《实施方案》的核心举措

为推动《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明确建立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职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相结合的财会监督体系和职责,提出加快构建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建立定期会商、计划协同、线索移送、工作协调联动、成果共享共用、投诉举报受理、信息互通、重大风险识别预警、激励约束和结果公开等“大监督”工作机制,把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点,把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作为财会监督的重要抓手,把内部控制管理全流程监督作为财会监督的“第一道防线”。

四、与上级政策的异同点

与中央、省级政策相比,财会监督的工作目标及体系建设要求不变,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在建立昆明市“大监督”工作机制中细化了五方面16项工作机制,同时在组织领导、学习宣传引导和队伍建设中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实现到2025年,构建起分工明确、职责明晰、制度完备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成果运用更加充分、监督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财会监督职能更加凸显,为助推昆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重要保障。